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