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冲击 江苏再出22条新政助企纾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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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4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7日全省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作出解读。据悉,在落实此前发布的“苏政40条”基础上,本次发布的22条新政聚焦困难行业,突出短平快特征,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着力助企纾困,为全省经济护航。 3月以来,江苏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经济运行短期波动加大,供给和需求两端承压,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此次出台的《措施》,通过进一步了解和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诉求建议,研究“12345”热线转来的中小企业期盼等,找准纾困方向,提出了更具针对性、更大力度的帮扶政策。 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介绍,此次《措施》瞄准疫情阶段性影响,推出具体纾困办法。如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定额补助,对住宿餐饮等行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政策措施共22条,主要内容为:落实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给予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补贴;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餐饮、零售等5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失业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水电气欠费不停及电力容量提升;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降低融资费用、下调再贷款利率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信用修复等;分别针对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纾困政策;强化长三角区域协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交通物流,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战等。 林康表示,此轮政策举措与“苏政40条”内容上不重复、重拓展。财税政策方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上旬有关安排,明确“六税两费”顶格减免额度。社保政策方面,贯彻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将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等政策,扩大到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方面,范围上拓展到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单位房屋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减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部分行业检验费用。 此外,《措施》中,聚焦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从加大补贴、促进消费、提高返还费用、提高预付比例等多个方面,给予重点帮扶。如《措施》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此前的80%提高至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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