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槐艾 保障部)日前,扬州市总工会、扬州市人社局和扬州市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单位,联合启动企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对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好的企业(行业)授予集体协商星级企业称号。 凡2020年度开展“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并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都被列为质效评估范围,并采取申报制。自评分达80分以上的,由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市直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依据“扬州市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及资料目录”和“扬州市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测评表”,对申报企业进行分级测评。企业(行业)自评80分及以上至85分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测评,测评得分在该分值区域的,由测评单位确认为集体协商一星企业(行业)。企业(行业)自评85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的,由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组织测评,测评得分在该分值区域的,经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确认为集体协商二星企业(行业)。企业(行业)自评90分及以上的,由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功能区工会、市直产业工会进行初审测评,报市总工会进行复核测评,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确认为集体协商三星企业(行业)。 为确保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扬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同时启动了集体协商质效复核制度。对已获星级确认的企业(行业),每年11月份由各级劳动关系三方确认并在各级人社和工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和重点推介。复核不合格的,根据评价标准,相应降低星级等次或取消星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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