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蕾蕾 通讯员 孙晓阳 李国保)为了全面掌握全市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和有关数据情况。盐城市总工会积极摸索和建立“3+1”集体协商登记备案制度,使集体协商有关数据更加准确,更加适应工作需要。 据了解,盐城市基层工会在以往年终和不时上报统计集体协商有关数据时,往往是说多少就多少,登记多少就多少,导致数据不实、登记不详、备案不全。针对这一情况,市总工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工会意见等形式,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试行市、县、镇+企业工会“3+1”集体协商工作登记备案制度。首先镇(街道)工会对辖区内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情况摸底、填写有关报表,向上级工会进行报告,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自查,形成基层第一手详实资料。企业工会每年必须向镇(街道)总工会如实填写上级工会下发的表格,加盖公章和企业法人私章方可上报。其次县(市、区)总工会根据镇(街道)辖区内企业、行业和区域开展集体协商上报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形成资料台帐,更好地了解掌握县(市、区)总工会集体协商开展进度情况。再次市总工会法保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县(市、区)总工会报告登记的全市集体协商内容数据,分类分项进行登记统计,建立县一级集体协商总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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