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钱茹冰)12月6日,全国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举行,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温祥华以《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江苏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在大会作了交流发言。据了解,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苏州市总工会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为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夯实基础,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打造劳动关系模范城市目标,要求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数要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目前,苏州已形成“党政主导、三方推动、企业响应、职工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格局,苏州工业园区被确定为“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市培育了4个国家级、7个省级、23个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带动3万多家企业加入和谐创建活动行列。 坚持正向激励,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标准化。2015年,苏州市总率先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评估标准,督促基层健全机制、规范运作,联合苏州大学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每年开展一次评估改进活动,不断优化运行机制。苏州工业园区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估体系,向企业精准推送针对性的改善建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市信用办共同制定《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意见》,将和谐企业列入“信用苏州”的“红名单”,给予企业荣誉评定、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优惠政策,激发了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实现“要我创建”到“我要创建”转变,大幅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 坚持全过程构建,参与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各个环节。注重依法构建。依托苏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推出“学法小课堂”,定期推送劳动法律知识和案例,充分发挥职工律师团作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做好普法宣传,提高职工依法维权、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开通“苏工惠”APP法律咨询,依托全市150个法律援助站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托22854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形成覆盖广泛、纵向到底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注重协商共建,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坚持每年春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围绕疫情影响,率先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工会配合政府围绕援企稳岗举措落实与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真正实现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用协商实效验证协商民主的真正价值,发挥和谐劳动关系对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