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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资料七】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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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决定》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这其中的重要举措主要有: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等等。 (九)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决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决定》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个方面进行了部署,提出许多重要举措。比如: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等。 (十)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决定》指出,人民军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必须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决定》从3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强调要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这其中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比如:坚持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完善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各项制度规定;完善党领导军队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于联合、平战一体的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聚焦打仗、激励创新、军民融合的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精准高效、全面规范、刚性约束的军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等等。 (十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决定》指出,“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决定》强调,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等等。 (十二)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决定》指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外部条件。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决定》从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全方位外交布局、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4个方面进行部署,强调要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全面贯彻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涉外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平台机制化建设;等等。 (十三)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决定》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决定》提出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分别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决定》强调,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等。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新华社评论(2019年11月1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成就伟业的保障。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四中全会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开创“中国之治”的新境界。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它统领和贯穿其它各个方面的制度。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四中全会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提升制度执行力,首先应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同时也应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全社会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制度保障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更加需要推进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形成的,也必须和必然在改革创新中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新征程上,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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