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
||||
|
||||
本报讯 (通讯员 苏锦平 记者 万森) 全省连续发生2起涉及大客车非法营运、大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恶性事故,后果极其严重、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当前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还存在大量风险隐患。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日前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动员部署会,深入分析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省公安厅要求,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全力开展“两客一危”隐患清理集中攻坚。协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深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有没有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联合约谈、通报曝光、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严密从业人员审查制度,对“两客一危”驾驶人影响安全驾驶的9类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比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通报企业暂停营运、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持续清零源头隐患,确保“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审验率等实现100%,交通违法当月清零。 全力开展高危车辆严重违法查处集中攻坚。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省界、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重点景区、治超检测站等关键节点设置联合检查站点,将勤务重点向夜间延伸,重新调整加密测速路段,增配区间测速、流动测速、定点测速设备,对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车辆实施全覆盖、无缝隙严查严管。对“两客一危”车辆逢车必查、违规必扣、违法必处,严格执行车辆营运资质、轮胎制动等安全机件、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三超一疲劳”等“四必查”措施,做到违法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行。严打“违章王”“百吨王”,对超载车辆一律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驳载工作,对车辆非法改装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切割的一律切割,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紧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变形拖拉机等工程运输重点车辆,严查严处闯红灯、超速超载、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建立渣土车“黑名单”制度,限办通行证。 全力开展联动共治集中攻坚。落实转递和抄告制度,对异地营运的重点企业车辆信息,通报转递相关省(市)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触网报警车辆做到报警必检查、检查必记录,实现“一地违法、多省通报、处处被查”。对在我省违法多、事故多的外省籍营运车辆,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转递所在地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存在重大风险的,建议停止经过我省营运线路的审批。加强与周边交警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跨区域常态化统一查缉整治行动,形成联查联控的严打声势。 省公安厅强调,遏制重特大事故必须下狠手、出重拳,对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绝不含糊、绝不手软、绝不留情,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用评估、新闻曝光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检查、扣押、整改、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岗位、明确人员、明确要求,强化暗访督导,切实把责任落细落地落实。对违反工作纪律,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有影响的交通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和主办民警的责任。同时强化警务保障,配齐配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设施,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防止发生民警辅警伤亡事件。 |
|
发表评论 | [已有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