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为安全生产划出“三条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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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槐艾)昨天,记者从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新出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安全生产划出“三条红线”。 三条“红线”是:企业不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强制要求企业对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企业转产、复产阶段必须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在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方面,规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主营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要求配备安全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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