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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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各市司法局、人社局、法制办,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今年是《劳动法》实施2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工人报社、江苏职工之家网(www.jszgzj.cn)、省政府法制办网站。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日开始竞赛,6月30日竞赛答题截止。 四、题库范围 本次竞赛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为主。 五、参赛对象 全省范围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 六、活动安排 (一)4月上旬开始,在《江苏工人报》、《江苏职工之家网》开辟《推进依法治省 建设美好江苏》学习辅导专栏,连续刊登本次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有关法律法规辅导讲座,引导广大职工通过读报和网上学习,在广大职工中积极营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6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答题竞赛时间。竞赛规则、奖项设置等将于竞赛开始前在江苏工人报和江苏职工之家网(www.jszgzj.cn)以及江苏职工之家网官方微博公布。 (三)竞赛答题结束后,通过抽奖方式,确定并公布江苏工人报和网上参赛获奖个人名单;根据参与微博答题情况,抽取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公布优秀组织奖名单。获得个人奖的发放奖品、获奖证书,获得组织奖的颁发获奖证书。 七、活动组织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由省、市总工会宣教部、法工部负责组织实施,由宣教部负责日常事宜。 八、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普法办和工会组织要把开展全省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领导干部自觉带头,积极参与,努力通过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在广大职工中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各地普法办和工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竞赛活动的统一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把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广泛发动。各地普法办和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各方优势、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落实,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请各市总工会将开展全省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的情况,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送省总工会宣教部。 联系人:赵宏02583279184,蔡超02583477075。
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江苏省总工会
2015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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